中国法院网讯 不满《财富时报》报道,有着“中国拍卖AAA级企业”资质的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财富时报》的主办及发行单位告上法庭。12月5日,北京东城法院将公开审理该案。 今年4月14日至4月20日的第32期《财富时报》头版上发表了署名为该报记者王帅、见习记者陈东海、熊晓敏的《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文章称“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坑死傻头傻脑的。黑箱操作像瘟疫一样在各大拍卖行中蔓延”。文中还写道,现为某拍卖公司董事的戴某称:“‘暗箱’手法操纵的拍卖,其利润仅次于毒品和军火交易,目前暴露的拍卖黑幕还仅仅是冰山一角”。对于老东家北京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他并不讳言其过。他给记者介绍的拍卖违规事件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其老东家引为成功经典的一次拍卖。戴某认为,曾在2002年以2534万元人民币成交、创下中国书画在全球拍卖市场上最高记录的《写生珍禽图》(宋徽宗作品),进行这次艺术品拍卖的公司——嘉德拍卖行的一系列违规操作,让深谙此中真味的业内拍卖‘老手’都为之摇头。他说,‘目前拍卖存在着一系列的违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但是,这次拍卖却全部出现了’。按照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不允许参加竞拍。实际上,这次宋徽宗的《写生珍禽图》正是嘉德从国外竞拍得到的。国内媒体在他如何得到这件艺术品的报道中,或者根本不提,或者只是说‘回归、购买’得到。”
文章见报后,除被转载于《财富时报》自己的网站上,还在国内数十家网站上相互转载。文章所涉及的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十分气愤,遂对《财富时报》的主办单位山东省企业集团海外发展促进会及发行销售单位山东金色传媒有限公司提起侵害名誉权诉讼。
原告嘉德公司在起诉书中称,《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既没有事实根据也未经调查核实,便无端指责原告拍卖《写生珍禽图》涉及“一系列违规操作”,毫无根据地指责原告“自己买东西自己拍”。文章出笼后,被广为传播,使原告的名誉和商业信誉受到严重侵害。二被告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报道经被告方恶意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不仅严重干扰了原告正常的经营活动,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侵害了原告在海内外的良好商誉和依法享有的名誉权。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在《财富时报》头版及相关报刊、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因此所蒙受的名誉和商业信誉损失100万元、其他经济损失4万余元。作者:曹英
关键词:
嘉德 拍卖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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