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非法交易、收藏与盗掘、走私之间存在相互滋长、伴生的关系。要有效遏制和杜绝文物犯罪活动,必须从文物盗掘、非法交易和收藏、文物走私三个环节上同时下手,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卡断文物非法交易和收藏这个中间环节
现有文物监管体制难以保障国家关于文物市场法规的落实。一方面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文物、工商、公安和海关部门难以形成合力,不能有效地遏止集市式民间文物市场上的违法活动。在文物拍卖市场的监管上更存在着体制安排上的严重缺陷
由于尚未建立旨在规范文物流通行为、保障文物市场有序开放的民间文物收藏的鉴定、登记和转让制度,给不合法来源的文物的流通和收藏以可乘之机,往往今天的赃物就会成为明天文物市场上的“合法”商品。这直接刺激和助长了文物黑市的泛滥
多年来,文物市场及民间收藏一直是文物工作中的热门话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的文物市场和民间收藏一哄而起。至1990年代末,全国有千余家拍卖公司从事文物拍卖,超过了国有文物商店,这在世界上是非常罕见的,难怪纽约一家媒体形容我国的文物拍卖是“千万只槌子落下来”。集市式的民间文物市场更是遍及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少数市场甚至可以影响香港乃至国际文物市场的价格。
由于文物买卖一本万利,大部分人从事文物买卖是为了获利而不是为了真正的收藏,这样就使文物买卖和收藏中普遍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从而造成了文物市场和民间收藏的严重混乱,突出表现在:文物市场监控松懈,违规经营严重,非法贩卖活动猖獗,黑市泛滥;非法买卖出土文物和馆藏文物;非法占有和购藏国有文物;伪造文物、坑蒙拐骗和刻意炒作;国有文物商店名存实亡等。
文物非法交易、收藏与盗掘、走私之间存在相互滋长、伴生的关系。据1988年9月公布的数字,在此前10年中,全国有20万余件文物被盗走私出境或流失。对历年来古墓被盗案件报道资料的初步统计,198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至少有三四十万座古墓被盗;如果以每座古墓被盗5至8件文物来计算,那么20多年来,全国至少有数百万件文物被盗。除了古墓外,古文化遗址、田野石刻、寺庙宗教以及馆藏文物被盗流失的现象也十分严重。那么,这些被盗的文物是如何流失又是流向何处的呢?它们大部分通过文物市场流失海外或被个人非法收购。据我国公安和海关部门获得的信息,1991至1994年,各地海关查获走私文物46000余件;1991至2000年,全国海关查获走私文物100000余件。可见,文物市场实际上成为被盗文物销赃的重要平台。
因此,要有效遏制和杜绝文物犯罪活动,必须从文物盗掘、非法交易和收藏、文物走私三个环节上同时下手,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卡断文物非法交易和收藏这个中间环节。只有卡断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有效地抑制文物盗掘活动,切断走私文物的源头。
为了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和民间收藏,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02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买卖和收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由于文物市场监管中存在体制缺损和政策漏洞,使得国家对文物买卖和民间收藏的规定仍未能发挥行之有效的作用,往往治标不治本。
从体制层面看,现有文物监管体制难以保障国家关于文物市场法规的落实。众所周知,一项正确的法规政策的落实有赖于健康的体制作保障。一方面相对于庞大的集市式民间文物市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文物、工商、公安和海关部门难以形成合力,所以也不能有效地遏止集市式民间文物市场上的文物违法活动。在文物拍卖市场的监管上,更存在着体制安排上的严重缺陷:一些地方文物拍卖监管机构和拍卖企业存在着“姻亲”关系,不少拍卖企业的主要经营人员来自国家文物管理部门,一些在职或退休的文物管理干部和文物专家被聘为拍卖企业的顾问;有些地方的文物管理部门和拍卖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有些地方的文物管理部门和拍卖企业甚至存在某种程度“会计和出纳”一身兼的情况。这样使得国家对文物拍卖的管理从标的来源到拍出的全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管,以致违规经营、超限经营和暗箱操作严重。因此要有效地遏止文物市场中的违法活动,必须对文物市场监管体制做出科学的安排。
从政策漏洞看,由于尚未建立旨在规范文物流通行为、保障文物市场有序开放的民间文物收藏的鉴定、登记和转让制度,给不合法来源的文物的流通和收藏以可乘之机,往往今天的赃物就会成为明天文物市场上的“合法”商品。如此便直接刺激和助长了文物黑市的泛滥。这也是我国文物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所以,只有建立民间文物收藏鉴定、登记和转让制度,文物的流通和民间收藏行为才能得以规范,才能阻止非法文物进入流通领域。从国际上看,大部分国家,特别是文化遗产丰富的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文化遗产以及维护文物市场和民间收藏的正常秩序,都对文物的买卖和收藏实行鉴定、登记和转让制度,规定只有进行过鉴定、登记和注册的文物,才能进入流通领域,才能合法收藏。
当然,对于文物市场是否应该开放的问题,一直以来存在正反两种观点。笔者认为,从“藏宝于民”和丰富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看,文物市场应该开放。但是,开放必须是有序的、规范的和可监控的,否则文物市场的开放就会刺激文物盗掘、盗窃和走私活动。
显然,规范文物市场和民间收藏的正常秩序需要依靠体制和制度的力量。为了保护祖国珍贵的文化遗产以及维护文物市场的正常秩序,迫切需要从体制和政策两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对文物市场和民间文物收藏的规范。
(作者为国家文物局专家库成员、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副教授) [ 陆建松 ] 来源:s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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